专利承诺
2011年8月
最近我意识到,我们或许能在不依赖政府的情况下解决部分专利问题。
我从未百分百确定专利制度究竟是促进还是阻碍技术进步。小时候我认为专利保护发明者免遭大公司窃取创意,这在实物发明为主的时代或许成立。但无论专利制度整体利弊如何,某些滥用行为确实存在。随着专利滥用现象日益严重,改革呼声也日渐高涨。
专利改革的困境在于必须通过政府渠道推进,这个过程往往缓慢。但最近我发现可以从下游环节入手——除了在专利授权环节进行遏制,我们还可以在专利使用环节加以限制。
当拥有劣质产品的老牌企业利用专利打压拥有优质产品的小型竞争者时,这种专利使用方式显然无益于创新。这类滥用行为或许无需政府介入就能减少。
解决方案是:让有操守的企业公开承诺不采取此类手段。届时拒绝承诺的企业将无所遁形——潜在员工不愿为其效力,投资者也能识别出这些靠诉讼而非产品参与竞争的企业。
具体承诺内容为:绝不率先对25人以下规模企业使用软件专利。我刻意牺牲精确性换取简洁表述。这份专利承诺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就像谷歌"不作恶"的宣言。他们未定义何为"恶",但公开表态意味着自愿接受比奥驰亚集团更高的道德标准。这种自我约束反而成就了谷歌。科技公司靠吸引顶尖人才制胜,而顶尖人才总倾向于选择那些自我要求高于法律底线的雇主。[1]
专利承诺实质上是更具体化的开源版"不作恶"宣言。我呼吁每家科技公司都采纳此承诺。若你想推动专利改革,不妨说服雇主加入。
事实上多数科技公司本就不屑对初创企业使用专利。你何曾见过谷歌或Facebook以专利侵权起诉初创公司?他们根本无需如此。对优秀科技企业而言,专利承诺无需改变现有行为,仅是公开表态坚守既有原则。当所有守规矩的企业都亮明立场时,顽固分子将格外醒目。
专利承诺虽不能解决所有专利问题(例如无法阻止专利流氓,他们本就是行业公敌),但其针对的问题可能比专利流氓更严重。专利流氓只是寄生虫,笨拙者或许偶尔害死宿主,但这非其本意;而起诉初创公司专利侵权的企业,往往明确以扼杀竞品为目标。
对初创公司挥舞专利大棒的企业,正在扼杀创新根基。如今我们每个人都能为此采取行动,无需等待政府干预——只需问清企业的立场。
注释:
[1] 由于承诺条款刻意保持模糊,执行时需要常识判断。更准确地说:这种模糊性正是为了促使人们运用常识进行解读。例如我刻意未说明"25人"是否包含外包人员——若某公司需要在这种细节上钻空子才能提起诉讼,其行为本质上仍属恶劣。
英文版:paulgraham.com/patentpledge.html|中文版:HiJiangChuan.com/paulgraham/138-the-patent-pledge
更新记录:
- 2025-05-22 HiJiangChuan 初稿翻译,术语待验证;